2、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公告第1款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农垦国有集团明阳农场土地综合整治及金光农场科技示范园、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已由南经管复【2019】16号、西区自然资函【2019】204号、崇自然资函【2019】1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悦桂田园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现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广西农垦集团明阳农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广西农垦集团金光农场科技示范园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崇左市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崇左市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捆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崇左市龙州县北耀农场南场分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已由南经管复【2019】16号、西区自然资函【2019】204号、崇自然资函【2019】133号、崇自然资函【2019】134号、崇自然资函【2019】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悦桂田园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及社会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公告第2款招标条件 “建设地点:广西农垦国有集团明阳农场、金光农场、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 现更正为: “建设地点:广西农垦集团明阳农场、金光农场、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捆屯、北耀农场南场分场。” 4、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公告第2款招标条件 “建设规模:明阳农场项目拟实施面积:141.181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为119.5407公顷(1793.11亩);金光农场项目拟实施面积:125.0655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116.5681公顷;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项目拟实施面积:111.5710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90.1722公顷” 现更正为: “建设规模:明阳农场项目拟实施面积:141.1812公顷,新增水田面积为119.5407公顷(1793.11亩);金光农场项目拟实施面积:125.0655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116.5681公顷;龙州县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榜屯项目拟实施面积:111.5710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90.1722公顷,北耀农场叫堪分场岜捆屯项目拟实施面积:83.6774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78.3392公顷;北耀农场南场分场项目拟实施面积:51.6657公顷;改造新增水田面积:40.3392公顷。” 5、 原招标公告内容:招标公告第2款招标条件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现更正为: “要求工期:30日历天,定额工期:金光项目工期:3个月;龙北项目工期:岜捆屯6个月,岜榜屯6个月,南强分场3个月;明阳项目工期: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