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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信息时间:2019-04-26  阅读次数:301】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名称           

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二、招标人

赣州市中医院

三、项目概况

项目拟总用地面积为53333.4 平方米,建设标准为三级甲等中医院,设计床位800 张,总建筑面积为119249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944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98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门诊楼1 19274.44 平方米、住院楼2 27703.2 平方米、医技楼2 42471.36 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硬化、绿化、综合管线、污水处理等附属工程。医院功能用房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服务、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传统诊疗室、治未病区、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大型医疗设施用房等以及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7.6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5.3亿元。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整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设施设计及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灯光、亮化、标识系统、内外装修(精装除外)、暖通、无障碍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包括地下停车场、人防、门卫室等区域)。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五、标段划分

分为一个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及资质等级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各相关设计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797-8167005

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文件后投标单位持保密承诺函到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工办处领取资料(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97-8169260)。

八、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 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方案设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相同方案进行再一轮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排序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和提出的评审意见及相关的建设性意见,招标人报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后,最终确定中标人。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九、方案补偿

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方案设计评审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评审,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进行综合评定和推荐排序,。招标人将对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二至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六的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其他排序的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中标人不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①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二的未中标单位补偿肆万元;

②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三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叁万元;

③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四的未中标单位补偿贰万伍仟元;

④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五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壹万伍仟元;

⑤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六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壹万元;

投标人的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人不能得到落标补偿费,其投标费用自理。

4、投标人所获补偿费、中标人的设计费均含税金。

5、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六、版权归属及法律适用

1、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投标成果,并可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使用投标成果,所有提交的成果均不予退还。

2、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仅用于本次招标活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任何人员或机构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向招标人作出承诺的行为,由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共同确认投标方案无效或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方案补偿,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应由投标人赔偿

5、投标人应负责保证招标人不承担因采用投标方案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如投标成果涉及侵权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由相应的投标人承担。

十、主要工作时间要求

1、发售文件时间:2019425日至2019516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520930

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十、其他说明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章  

 法定代表人:  赣州市中医院(章)

联系人:  黄燕      联系电话:0797-81091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韩旭文(章)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刘莹婷       联系电话:  0797-8389887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7-8166320

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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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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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

二、招标人

赣州市中医院

三、项目概况

项目拟总用地面积为53333.4 平方米,建设标准为三级甲等中医院,设计床位800 张,总建筑面积为119249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944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98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门诊楼1 19274.44 平方米、住院楼2 27703.2 平方米、医技楼2 42471.36 平方米以及配套的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硬化、绿化、综合管线、污水处理等附属工程。医院功能用房包括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药剂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服务、中药制剂室、中医综合传统诊疗室、治未病区、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大型医疗设施用房等以及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7.69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 5.3亿元。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整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与设计及后续设计相关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室外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市政设施设计及各单体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系统、灯光、亮化、标识系统、内外装修(精装除外)、暖通、无障碍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包括地下停车场、人防、门卫室等区域)。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五、标段划分

分为一个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及相关人员的专业及资质等级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4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或以上;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投标单位自2018101日以后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各相关设计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目前我市正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797-8167005

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下载文件后投标单位持保密承诺函到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工办处领取资料(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97-8169260)。

八、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 技术标副本 采用 暗标方式 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方案设计)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相同方案进行再一轮打分。根据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排序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和提出的评审意见及相关的建设性意见,招标人报请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后,最终确定中标人。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九、方案补偿

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

2、方案设计评审采用暗标的形式进行评审,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进行综合评定和推荐排序,。招标人将对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二至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六的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其他排序的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中标人不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①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二的未中标单位补偿肆万元;

②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三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叁万元;

③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四的未中标单位补偿贰万伍仟元;

④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五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壹万伍仟元;

⑤综合得分顺序排序第六的未中标单位补偿壹万元;

投标人的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不符合设计任务要求的投标人不能得到落标补偿费,其投标费用自理。

4、投标人所获补偿费、中标人的设计费均含税金。

5、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支付。

六、版权归属及法律适用

1、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作品版权归招标人所有并使用,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投标成果,并可通过传播媒介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使用投标成果,所有提交的成果均不予退还。

2、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仅用于本次招标活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任何人员或机构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3、招标活动结束前任何人员或机构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方案,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行为,是向招标人作出承诺的行为,由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共同确认投标方案无效或违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取消其方案补偿,如对招标人造成损失,应由投标人赔偿

5、投标人应负责保证招标人不承担因采用投标方案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引起的第三方索赔,如投标成果涉及侵权问题,相关法律责任由相应的投标人承担。

十、主要工作时间要求

1、发售文件时间:2019425日至2019516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520930

地址: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告示牌)

十、其他说明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招标(章  

 法定代表人:  赣州市中医院(章)

联系人:  黄燕      联系电话:0797-81091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韩旭文(章)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刘莹婷       联系电话:  0797-8389887

 

  招投标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7-8166320

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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