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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20190406030128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
【信息时间:2019-06-17  阅读次数:193】我要打印】【关闭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已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批准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项目资金及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具备相应实力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

2.2项目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2.3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约167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招标。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5)企业业绩:2016年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的是合同金额在16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能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6)若为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信息登记表

7)投标人具备(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8)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无黑名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参与该项目投标的,请于2019617日起至20196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资料,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事宜,上述资料除经办人身份证退还外,其他资料不退。)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78140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址: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415

联 系 人:  沈主任

    话:  0871-64144130

 

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

联系人:刘工、田工

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真:0871-6313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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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6-17  阅读次数:193】我要打印】【关闭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已由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批准实施,本项目招标人为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项目资金及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具备相应实力的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业务用房吊顶工程。

2.2项目地点: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2.3项目概况:项目规模约167万元。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招标。

2.5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确保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以上投标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并附书面承诺;

5)企业业绩:2016年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的是合同金额在16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项目),能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

6)若为省外企业须具备入滇信息登记表

7)投标人具备(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8)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无黑名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参与该项目投标的,请于2019617日起至201962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00分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在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报名资料,我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事宜,上述资料除经办人身份证退还外,其他资料不退。)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781400分,地点为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层)。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址:  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415

联 系 人:  沈主任

    话:  0871-64144130

 

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24

联系人:刘工、田工

电话:0871-63139599   63139566

传真:0871-6313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