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分公司电解系统12.5万吨/年阴极铜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规模:发包人在原10万吨/年铜冶炼厂区内,根据电解系统工艺,拆除、改造部分厂房后,再扩建部分建筑物、利用部分旧设备和新增部分新设备而建设的电解系统项目。
2.3 建设地点: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7号路1号(红河工业园区7号路1号)
2.4 招标范围
2.4.1建筑物±0.00及以上改造拆除工程
2.4.1.1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垃圾(指建筑物原使用的机制砖、混凝土、钢筋、门窗、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暖通、建筑装饰、屋面防水等)由承包人按国家现行相关要求自行处理。
2.4.1.2建筑钢结构、工艺钢结构、钢制工业管道及管件、阀门、伸缩器等(发包人现场确认)拆除并清理干净后,堆放于发包人指定地点,由发包人处置。
2.4.2设备拆除工程
设备拆除工程分保护性拆除和非保护性拆除,保护性拆除的设备,发包人将继续使用(以下简称利旧)或保存,非保护性拆除的设备,发包人不再使用,为此要求:
2.4.2.1非保护性拆除设备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2.4.2.2“保护性拆除后利旧设备”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存放。
2.4.2.3“保护性拆除后不利旧部分”和“仪表保护性拆除部分”拆除后,由承包人装运至发包人指定地点。
2.4.2.4承包人必须确保所有保护性拆除的设备的完好性,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不能再正常使用的,由承包人自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承包人按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现值赔偿。
2.4.2.5拆除的所有钢结构、管道、电缆等,不经发包人同意,不得用于本项目新建工程。
2.4.2.6原有设备、设施保护
拆除时,承包人对厂房内未标注拆除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有效保护,保护方案经发包人确认。
2.4.2.7拆除作业时,承包人不得进入不需拆除的区域,不得损坏厂区内其它设施,如有损坏,由承包人按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值赔偿。
2.4.2.8拆除工程未尽事宜待承包人进场后,发包人现场明确(如拆除设备现场堆放地点等)。
2.4.3改造工程
2.4.3.1工程包括:电解车间扩建、阳极泥车间扩建、门禁系统扩建、材料库、电解车间和阳极泥车间总图扩建(室外道路、室外地坪、绿化、围墙)、产品铜库等设计图纸所含建筑、结构、工艺设备、工艺管道、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通风、绿化等专业工程。部分专业工程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内的,由发包人另行专业发包。具体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4.3.2临时通道:本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为铜业分公司厂区物流大门(发包人现场指定),施工现场内临时主通道为厂区7#路(混凝土路面)。施工期间承包人使用物流大门及临时通道时不得影响铜业分公司正常生产;承包人不得破坏铜业分公司现有的物流大门、围墙及场内道路,如有破坏,承包人应及时无偿进行修补或重建;承包人负责保持维护环境卫生;厂区内不充许承包人建设自用的生活设施。
2.4.3.3临时施工用电、用水指定搭接点:厂区甲方指定。
2.5工期要求:建筑安装工程工期90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分期开工分期验收的需求为准。开工时间自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发出之日为准(含施工准备期及冬雨季、节假日)。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本工程,则每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所有的违约金额均按照承包人的延误时间累计计算。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654-2011),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力争“优良”工程。如果工程验收时的施工质量未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直到验收合格,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且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验收合格,承包人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工程总价的1%支付质量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他人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7安全要求:中标人进入厂区施工时必须服从厂区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开工后因施工方案或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而造成的误工、停工、返工,所产生的一切政治、经济、名誉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经国家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3.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0万元及以上的有色冶炼项目。证明材料为能满足指标要求的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项目负责人要求:
A、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B、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并附有相应承诺。
3.8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3.9项目组成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3.10云南省外企业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入滇登记信息(自行打印)。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4日9:00时至2019年5月30日17:00时,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2确认报名:请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招标报名成功截图,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317室)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确认报名。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4未按5.1、5.2条要求报名并确认的投标人视为未完成报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4日9时00分。
6.3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云南省工程建设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ynggzyxx.gov.cn/jsgc-tb),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厅(昆明市高新开发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http://220.163.15.148/)、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个旧市金湖东路121号
联系人:杨家富
电话:0873-315593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覃伟、王彦棚、朱云
电话:0871-65314655
行政监督单位: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432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