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水钢4号高炉炉前除尘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钢水钢4号高炉炉前除尘系统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水钢公司4号高炉公称容积2500m3,出铁场设3个矩形出铁口,北面出铁场有1个3#出铁口,南出铁场有2个出铁口(1#和2#出铁口,其中2#作为备用出铁口),1#、3#两个出铁口轮流交替出铁或者同时出铁。现4号高炉出铁场配有一套设计风量为90万m3/h的袋式除尘系统,水钢公司决定对铁焦事业部4号高炉炉前除尘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为企业创建高质量发展绿色工厂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创造有利条件。
2.2本项目拟建地点:水钢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增1套处理风量80万m3/h的除尘系统(电除尘、湿法除尘除外),包括吸尘罩、管道、支架、除尘器、加湿机、风机电机、电气控制系统、输灰系统、烟囱、高压控制柜、低压控制柜、照明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在烟囱出口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对出铁口进行封闭、撇渣器除尘管道改造,增加干渣罐、卸灰点及重力除尘器卸灰除尘点风量等内容的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联动试车、达产达标、人员培训、质量保修等内容;建成后岗位粉尘浓度≤8mg/Nm3,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
(1)新增1套除尘器系统,处理风量80万m3/h,含管道、除尘器、灰罐、风机电机、烟囱、控制系统及公辅配套设备设施等,新建除尘系统与原有除尘系统之间增加电动阀门,在异常或检修情况下,新建除尘系统可代替原除尘系统功效,同时处理1#、3#出铁口烟气。
(2)新建出铁口吸尘罩,拆除现有出铁口的顶吸罩,在铁口及撇渣器区域设置钢结构整体式封闭罩,实现整个区域密闭,烟尘不外溢,封闭罩前端与撇渣器除尘罩相接,顶部、侧部考虑活动板结构,方便检修维护。吸尘罩内部做隔热处理,采用浇铸料。
(3)1#、2#、3#出铁口通过增加撇渣器风量降低铁沟、渣沟溢尘,干渣罐位、卸灰点及重力除尘器卸灰点位相应增加吸尘装置及管网(含管道及阀门),通过阀门控制,不计入系统总风量。
2.4招标范围:
(1)新增1套除尘器系统(电除尘、湿法除尘除外),处理风量80万m3/h,含管道、除尘器、灰罐、风机电机、烟囱、控制系统(DCS曲线)及公辅配套设备设施等,新建除尘系统与原有除尘系统之间增加电动阀门,在异常或检修情况下,新建除尘系统可代替原除尘系统功效,同时处理1#、3#出铁口烟气。新建4高炉炉前除尘烟囱采样平台和监测站房,在烟囱出口安装1套在线监测设备,监测因子为颗粒物、流速、流量(工况标况均能显示)、含湿量。
(2)新建出铁口吸尘罩,拆除现有出铁口的顶吸罩,在铁口及撇渣器区域设置钢结构整体式封闭罩,实现整个区域密闭,烟尘不外溢,封闭罩前端与撇渣器除尘罩相接,顶部、侧部考虑活动板结构,方便检修维护。吸尘罩内部做隔热处理,采用浇铸料。
(3)1#、2#、3#出铁口通过增加撇渣器风量降低铁沟、渣沟溢尘,干渣罐位、卸灰点及重力除尘器卸灰点位相应增加吸尘装置及管网(含管道及阀门),通过阀门控制,不计入系统总风量。
(4)配套的道路、挡墙、围栏、排水、绿化、厂房建筑、能源介质、安全、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其他设施,系统的完整性、合规性由投标人负责,属工程项目总承包实施范围。
(5)公辅设施
动力能源介质接点位置:
水:从现五干线就近接引,由投标人负责接引,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电:高压电源从能源事业部4号TRT发电机10KV配电室供电,增设独立高压配电柜;低压电源从4#高炉南冲渣低压配电室供电,增设独立低压配电柜;由投标人负责接引(含新增高低压配电柜及接点施工),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仪表及设备氮气来源:现4号高炉TRT除尘器下方氮气罐管道上进行接点,由投标人负责接引,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所有土建(含设备基础)及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均由投标人负责。工程设计中建(构)筑物的施工费用是以各阶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为界(设计工艺、结构要求设计超过-3.00米的部分除外)。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上(含-3.00米)由投标人负责,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建(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管线、沟槽等因工艺、结构要求设计超过-3.00米的,-3.00米以下部分工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列入投标报价。设计地坪标高-3.00米以下(不含-3.00米)孔桩和地基处理设计及施工属于总承包范围,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该部分工程费用按《贵州省2016版五部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并下浮不低于10%,投标人需结合企业自身能力在投标书中须作出相应优惠承诺和材料预算价格。其余均由投标人承担,其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
(6)竣工环保专项验收监测由投标人委托且水钢认可的有资质第三方监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7)特种设备检验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红线范围内其他相关设计范围内的如安全、消防等辅助设施与项目配套,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9)因工程建设施工对原有设施、设备(如:厂区道路、绿化带等)造成损坏,由投标人负责恢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0)投标人负责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安全、职业卫生、节能、消防专篇单行本的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审图,并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协助招标人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节能、消防等政府部门评审,项目验收,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且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1)施工阶段:含经招标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后的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等所示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负责第三方环保监测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含开展相关工作的费用。
(12)投标人负责试车合格前所需材料(液压、润滑油脂等)等的采购、施工及相关费用;招标人负责首次试车和投运时的压缩空气、氮气、水、电力供应。
(13)本工程所产生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外排合规处置,费用投标人负责。
(14)投标人满足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约定的所有内容、性能指标考核及技术要求。
(15)本项目范围内的危化品及设施的防护措施、检验、验收等由投标人负责。
(16)投标人负责编制操作、运行、维护规程;负责制定生产、检修、运行的相关技术标准。
(17)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进行人员培训。
2.4 计划投资(最高限价):EPC范围内投资约1860万元。
2.5计划工期(绝对工期):建设周期180日历天(即EPC合同签订日至热负荷试车成功,投运之日的绝对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料)。
3.5其他人员要求:
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资格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2)联合体投标应满足:
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专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投标人项目经理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资料);施工项目经理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需提供能够证明其资格相应的证明文件资料);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安全副经理、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应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7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安全副经理、设计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应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应提供社保缴纳凭证。
3.8本项目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时下午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jczh100.com),在网上缴费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本项目可不办理CA数字证书)。
备注:
1)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8566-100(注册咨询电话、资料审核、技术支持);
2)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
3)以上手续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完成,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15日10时00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六盘水办事处(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巴西西路南苑小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冶金北路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A2栋15楼
联系人:刘英、田茂常 联系人:田建伟
联系电话:13636162116、13639151169 联系电话:18985495079
电子邮件:shuigangztb@163.com 电子邮件:3763308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