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水发集团)成立于2022年9月23日,是隶属于自治区党委管理、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亿元。新疆水发集团由新疆额尔齐斯河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伊犁河水利水电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水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四家企业整合重组而成,是一家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集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设计咨询、水电能源、投融资、多元化经营等为一体的大型企业。
2.1项目名称及编号: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招标编号:SFZB-20230047)。
2.2招标范围:
(1)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对各级公司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以及其他年报相关工作。
(2)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
(3)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编报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出具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4)负责集团公司全部年报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质量控制;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
(5)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以及会计处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测评,对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产生重大错报或漏报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问题出具管理建议书。
(6)协助集团合并层及全级次子公司完成自治区财政厅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并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协助决算报告汇审工作。
(7)协助集团合并层及全级次子公司完成自治区国资委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含决算久其报表及相关监管报表),并按自治区国资委要求协助参加决算报表汇审工作。
(8)出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发布的决算通知以及年度中发布的工作通知要求,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决算合并范围管理建议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审计情况说明书。
(9)负责按照集团公司专业化整合需求对各法人主体的财务报表按照各业务板块进行拆分汇总,形成科目余额明细表,并出具业务板块的资产负债表、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10)协助集团公司制定专业化整合资产划转的实施方案,配合完成集团公司的相关工作。
(11)积极为集团业务提供财务咨询意见及指导会计处理。在合同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高级审计人员需及时为集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收购、公司新设及注销、股权架构调整、新准则应用等)提供专业的财务咨询意见,并就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提供指导及其他增值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时间):每年11月中旬或下旬(具体进点时间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审计进点,进点后一个月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现场审计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意见,在收到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不应晚于次年3月。(该款适用于服务期内每年的审计工作安排)。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3年。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法规、准则,满足招标人要求。
2.7其他:本项目服务约定书一年一签,每年服务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为“满意”则继续合作,若为“不满意”则终止合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须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会员,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名录内(须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国有企业提供财务审计服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复印件和审计报告主要证明页复印件)。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违法、违约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2022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注册在投标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现场服务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6人,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团队人员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服务团队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文件须提供资料如下: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现场获取:持上述材料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16楼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nzbdbd@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所获取招标文件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10: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10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下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B16楼开标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197号霖水家园新疆水发集团
联系人:张莹
电话:185990768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江锋、吴泰霖、陈韬、罗红坚
电话:0871-65322033、18799198751、13648823273
网址:http://www.ynzbw.com
邮箱:ynzbdb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