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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负一层)零售超市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间:2022/7/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负一层)零售超市招租项目竞价公告

 

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负一层)零售超市招租项目进行价,现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原则

    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租方

      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三、项目编号

      JXTC2022131027

   四、医院超市基本情况

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699号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负一层内,建筑面积约100㎡。医院开业初期有职工450余人,开放病床数500余张。招租方提供墙顶地装修完成、水、电到位的经营场地,医院职工每人每月餐补约460元人民币,职工餐补每年至少清零一次。

五、招租经营范围及要求

承租方使用上述房产必须符合招租经营范围的相关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进行装修改造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合同期满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终止,承租方所有装修改造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离、损毁。

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将租赁房屋出借他人使用或以合作名义进行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租赁押金不予返还。

承租方应自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依法、诚信经营。

六、招租方式

采用的方式为价。欲参加竞价的单位须于2022 7  19 09:30时前向代理机构提交《竞价报名表》。

七、合同期限

本项目租期 1+1+1 年(招租方视经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合同),最低报价150000/年,自第二年期每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 递增

申请人对招租租期、租金递增比例、免租期须无条件响应,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八、竞价约定

1、报名和报价供应商不足3时,本次竞价效。

2、竞标最低价每年15万元,报价低于投标报价控制价下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一,价高者中标。

   九、申请人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3家及以上连锁经营超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医院有关要求

(一)合作规划:

1.本项目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竞价报价控制价下限为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年,竞价报价低于控制价下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3.承租方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4万元,合同期满中标人迁空、点清、交还房屋设备等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经院方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负责投入设备、安装到位,提供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承租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则上10天内自行完成全部投资和建设内容,建设完成后应在招租方正式运营前投入使用;

5.承租方承担全部运营风险与责任。

(二)合作经营的需求:

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招租方各项规定,服从主管部门日常管理;

2.承租方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职业道德和超市经营业绩,有着完善的超市管理流程;

3.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指定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把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安全、无隐患;

4.根据招租方的特殊经营环境,承租方应主要为医患服务,不得以服务社会消费者为主;

5.承租方应以合理的价格、齐全的种类、诚实守信的服务态度为基本原则,所有商品明码标价,为广大医患提供方便,赢得信赖,以维护招租方的信誉。经营商品及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周边超市同等商品平价价格,并接受招租方对价格、质量和服务的监督检查,每年检查发现或有效举报查实 3次以上,招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的定价原则(包括运营期间的调价方案)、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种类等涉及招租方经济和安全权益的事项须向招租方书面报备,报备通过后方可执行;

6.承租方要严把商品进、销、存关:建立供货、销售、存货备案制度,坚持杜绝来路不明的各种货源进入超市,确保招租方健康的购物生活;严把处理关:进入超市的食品及生活用品及时检查生产日期和产地,确保安全;定期检查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保质期,确保无过期的商品;

7.承租方在超市应设立临界商品销售区,坚决保证做到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上柜台,过期商品不上柜台;

8.承租方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法律法规,保证合法经营。超市的设备与内外环境要整洁,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9.承租方必须按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严禁售卖医疗器械、药品、母婴用品等相关医疗用品和国家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产品。超市应具有卫生安全检测能力、商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10.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或将经营场所转租、转让、转借第三方使用;

1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格局,需要改装或加装设施,须以书面申请、图纸、设计方案等报招租方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施工;

12.项目付款方式条款:

12.1 承租方应明确在经营期限内承诺的合作金额,按时、按规定缴纳能耗等各种费用;

12.2 除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行卡、信用卡等支付方式外,承租方必须把招租方医务人员餐卡作为购买商品的结算方式之一(相应设备由招租方统一配置);

12.3 通过招租方医务人员餐卡支付方式收取的费用,招租方将以每月结算的方式向承租方进行支付;

13.水、电等费用收取:

13.1 承租方单独使用的水、电等基础设施费以单独安装的水表、电表的实际发生额为准,收费标准依照招租方统一价。未经招租方允许,承租方人不得拆除、更换使用的水、电表;

13.2 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合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负责日常保管及维护,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14.承租方的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与消费者发生冲突。承租方所有服务人员持证上岗,服务人员的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等统一备案管理;

15.承租方应做好门前三包工作,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等。随时保证店面干净,保持通道的顺畅,无空卡板、垃圾,超市卫生包干区的环境要达到招租方规定的要求及卫生监督行业标准;

16.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7.承租方所用人员发生的一切事故、工伤、劳务等纠纷,由承租方自行处理解决,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如遇国家、招租方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9.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年,合同为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招租方对承租方的服务、合作等进行综合评测,综合评测合格可继续经营;若综合评测不合格,合同自动解除。

(三)其他要求:

1.承租方必须对本项目制定详尽缜密的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招租方提供位置的建设设计装修方案(含预算和建设周期),运营设备投入明细表,经销商品目录,收费价目表,服务内容及服务方案,人员投入方案,运营服务安全方案,特殊紧急情况应急预案;

2.如经营期间当地执法部门检查导致停业整顿、处罚和调换经营地点,招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中标后与招租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

4.承租方有现场制作食品售卖资质的情况下,销售需经招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售卖;

5.开设超市所需的相应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建设及运营期间,承租方须自行处理政府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商、城管、消防、治安等部门)管理要求的有关事项,并独自承担由此带来的各项费用、经济损失与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申请人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75日至2022711日每天9:00~11:30,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三)联系人:  胡静   ,联系电话:  0792-8158155   

(四)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现场填写一份报名表。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    

3、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十三、竞价须知

)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按竞价文件规定的金额向招租人交纳租房抵押金。若逾期则视为成交人放弃承租资格,该房屋重新组织竞价

)申请人不得干扰本项目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本公告所有金额以人民币为准。

)申请人对本公告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招租方联系。

)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投标人,均须出示行程码、健康码,进行测温、登记;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所有进入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的投标人应事先自行查询江西省疾控中心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风险提示和(九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并遵照执行,否则须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招租有效期

收到《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

十五、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8000元整。

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江西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79190720190600003027

十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1.5%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咨询联系方式

招租人: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699号

人:江先生

   话:158708397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1单元4楼   

人:胡静

   话:0792-8158155   

电子邮件:hujing2@jxzxtz.com